厦门市新版孕产妇建册流程解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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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全面两孩”政策实施一年多来,医院初步迎来第一个两孩生育小高峰,医疗机构超负荷运转,出现“一号难求”、“一床难求”、“转卡困难”等现象。挂号、建册、产检像是打仗一样。

厦门市建册流程改造目的:

1.完善厦门市孕产妇保健管理流程;

2.保障本市居民孕产妇保健及分娩服务;

3.确保“全面两孩”政策顺利实施。

(一)建册人群分类:

1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

①厦门户籍人口(夫或妻一方为户籍人口);

②孕妇本人持有厦门市居住证(暂住证半年以上暂时视同);

③在厦集体户、军人、国家及省驻机构视同户籍人口。

2、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:

①除上述范围的人群(未办理居住证/暂住半年以下的在厦流动人口);

②单纯来厦分娩人群等。

(二)建册时间

①三级助产机构从年3月28日起原则上停止提供孕妇早期建册服务;

②首次就诊孕20周以上(不含20周)由首诊医疗保健机构直接建册;

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镇卫生院)、各区妇幼保健机构不接受孕20周的孕产妇建册。

(三)转卡

黄色预警孕妇,经厦门市产科专家组讨论决定,分为两部分:一部分为建册后需立即转卡,另一部分为可留在原基层建册单位继续产检至孕20周。

黄色预警疾病(可继续留在基层产检至孕20周):

①肾脏疾病,目前病情稳定,肾功能正常;

②肝炎病毒携带(表面抗原阳性,肝功能正常);

③精神病缓解期;

④基本情况:年龄≤18岁,BMI≥24,BMI<18.5,骨盆狭小,流产≥2次,身高≤1.45m,不孕史(输卵管因素),产后有出血史。

基层建册免费保健服务时限为孕20+6周(含建册在内共3次基本免费产检服务)。基层建册单位按照“分区、就近、自愿”原则协助孕妇完成公立助产机构床位预约,生成全市统一的登记编码。

01

本中心孕妇建卡流程

1.请携带本人社保卡到一楼收费处注册,若无社保卡者请办理市民健康卡。

2.三楼妇科诊室处找医生开单,开单后到相关科室检查。

3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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