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卫健委这些抗菌药基层医生禁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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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上海市卫健委发布《关于印发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(年版)的通知》,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该《通知》在年版的基础上进行了删减和增补,同时还规定了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主要适应证。

这也意味着,一些抗菌药基层医生不能再使用,即使在可以使用的前提下也不能超出其适应证。

三级和二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——非限制使用级

类别

药名及剂型

青霉素类

青霉素G,普鲁卡因青霉素,青霉素V,苄星青霉素

耐青霉素酶青霉素类

苯唑西林,氯唑西林,氟氯西林

广谱青霉素类

阿莫西林,氨苄西林,哌拉西林

第一代头孢菌素

头孢氨苄,头孢唑林,头孢拉定,头孢羟氨苄

第二代头孢菌素

头孢克洛,头孢呋辛

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与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复方

阿莫西林/克拉维酸口服制剂

大环内酯类

红霉素,琥乙红霉素,阿奇霉素(口服制剂),罗红霉素,克拉霉素

林可霉素类

克林霉素,林可霉素

硝基咪唑类

甲硝唑

其他

磷霉素,复方磺胺甲噁唑,磺胺嘧啶,呋喃妥因,呋喃唑酮,制霉菌素

三级和二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——限制使用级

类别

药名及剂型

主要适应证

广谱青霉素类

美洛西林,阿洛西林

敏感革兰阴性杆菌(包括铜绿假单胞菌)所致感染。

第一代头孢菌素

头孢硫脒

敏感革兰阳性菌感染,不推荐用于外科预防用药。

第二代头孢菌素

头孢丙烯,头孢替安

敏感革兰阳性菌、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感染,头孢替安不推荐用于外科预防用药。

第三代头孢菌素

头孢克肟,头孢泊肟,头孢地尼

敏感革兰阴性杆菌(除铜绿假单胞菌外)、革兰阳性菌所致轻中度感染。

#头孢曲松,头孢噻肟,头孢唑肟

敏感革兰阴性杆菌(除铜绿假单胞菌外)、革兰阳性菌所致感染。

头孢哌酮,头孢他啶

敏感革兰阴性杆菌(包括铜绿假单胞菌)所致感染。

第四代头孢菌素

头孢吡肟

敏感革兰阴性杆菌(包括铜绿假单胞菌)所致感染。

β内酰胺酶抑制剂及其复方制剂

#阿莫西林/克拉维酸注射剂,#氨苄西林/舒巴坦

产酶菌或怀疑产酶菌(不包括铜绿假单胞菌)所致感染。

哌拉西林/他唑巴坦,头孢哌酮/舒巴坦,替卡西林/克拉维酸

产酶菌或怀疑产酶菌引起的感染。

舒巴坦

多重耐药鲍曼不动杆菌的联合治疗。

头霉素类

头孢美唑,头孢西丁,头孢米诺

敏感革兰阴性杆菌(除铜绿假单胞菌外)、革兰阳性菌和厌氧菌所致腹腔、盆腔、尿路和下呼吸道等部位感染。预防用药限腹、盆腔等需要覆盖厌氧菌的手术。

单环β内酰胺类

氨曲南

敏感革兰阴性菌(包括铜绿假单胞菌)所致感染。

氧头孢烯类

拉氧头孢

敏感革兰阴性杆菌(除铜绿假单胞菌外)所致感染。

青霉烯类

法罗培南(口服制剂)

敏感菌所致尿路感染和轻中度呼吸道。

大环内酯类

阿奇霉素注射剂

社区获得性肺炎、慢支急性细菌性感染等。

氨基糖苷类

#庆大霉素口服剂型

细菌性肠道感染。

#庆大霉素注射剂,#阿米卡星,异帕米星,链霉素,妥布霉素

革兰阴性杆菌或葡萄球菌重症感染的联合用药、尿路感染的二线用药、感染性心内膜炎的联合用药。

大观霉素

无并发症的淋球菌感染。

四环素类(8岁以下小儿、孕妇、哺乳患者避免应用该类药物)

四环素

立克次体病,支原体或衣原体所致下呼吸道、泌尿生殖道感染,回归热,布鲁菌病等。

米诺环素口服剂型

支原体或衣原体所致泌尿生殖道、下呼吸道感染,中重度痤疮的辅助治疗。

多西环素(口服、注射剂)

支原体或衣原体所致泌尿生殖道、下呼吸道感染,立克次体病、布鲁菌病、鼠疫、霍乱,嗜麦芽窄食单胞菌、广泛耐药鲍曼不动杆菌等革兰阴性菌感染的联合用药。

喹诺酮类(18岁以下未成年人、孕妇、哺乳患者避免应用该类药物)

#诺氟沙星

敏感病原体所致尿路感染和肠道感染、细菌性前列腺炎。

#环丙沙星,氧氟沙星

敏感病原体所致泌尿生殖系、呼吸、胃肠道、腹腔、皮肤、骨关节等感染,伤寒。

#左氧氟沙星

敏感病原体所致社区获得性肺炎、慢支急性细菌性感染、单纯性和复杂性尿感、皮肤软组织感染等。

莫西沙星

敏感病原体所致社区获得性肺炎、慢支急性细菌感染等感染。

奈诺沙星

敏感病原体所致社区获得性肺炎。

西他沙星

敏感病原体所致肺炎、尿路感染等。

硝基咪唑类

替硝唑,奥硝唑,左奥硝唑,吗林硝唑

厌氧菌感染,阿米巴病、滴虫病等寄生虫病。

其他

利福平

主要作为抗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治疗联合用药。尚可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等所致重症感染的联合用药。

利福昔明

敏感菌所致肠道感染。

氯霉素

抗菌药选择有限的敏感革兰阴性菌感染和厌氧菌感染。

抗真菌药物

氟胞嘧啶

念珠菌所致血流感染、心内膜炎、脑膜炎和尿路感染等,隐球菌所致脑膜炎、肺炎等,除尿路感染外均需与两性霉素B等其他抗真菌药物合用。

氟康唑(口服制剂按非限制级管理)

念珠菌病、隐球菌病(包括脑膜炎)等,骨髓移植受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用药。

伊曲康唑混悬剂

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病、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热疑为真菌感染经验治疗。

#伊曲康唑胶囊剂

芽生菌病,组织胞浆菌病,不能耐受两性霉素B或两性霉素B治疗无效的曲霉病,甲癣。

#特比奈芬

甲癣,大面积严重的体癣、股癣或皮肤念珠菌病。

三级和二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——特殊使用级

类别

药名及剂型

主要适应证

碳青霉烯类

亚胺培南/西司他丁,美罗培南,厄他培南,比阿培南

多重耐药革兰阴性杆菌重症感染,重症需氧菌、厌氧菌混合感染;美罗培南可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。

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与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复方

头孢他啶/阿维巴坦

碳青霉烯耐药肠杆菌科细菌及铜绿假单胞菌感染(需药敏证据,或产碳青霉烯酶表型/基因型检测结果)。

糖肽类

万古霉素,去甲万古霉素,替考拉宁

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、肠球菌属等耐药革兰阳性球菌所致血流感染、心内膜炎、脑膜炎、肺炎、骨髓炎等感染。

多肽类

多黏菌素B、多黏菌素E注射剂

广泛耐药铜绿假单胞菌、鲍曼不动杆菌和肠杆菌科等革兰阴性菌感染。

噁唑烷酮类

利奈唑胺

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、肠球菌等耐药革兰阳性球菌所致肺炎、皮肤软组织感染等。万古霉素耐药肠球菌感染(包括血流感染)。

甘氨酰环素类

替加环素

广泛耐药鲍曼不动杆菌和肠杆菌科等革兰阴性菌感染,或这些菌与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或厌氧菌的混合感染。

环脂肽类

达托霉素

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、肠球菌等耐药革兰阳性菌血流感染、心内膜炎等感染。

其他

夫西地酸

葡萄球菌属细菌(包括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)所致各种感染,宜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。

多烯类

两性霉素B注射剂(去氧胆酸盐)

隐球菌、念珠菌、曲霉等真菌所致的各系统感染。

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

隐球菌、念珠菌、曲霉等真菌所致的各系统感染,尤其不能耐受两性霉素B(去氧胆酸盐)患者。

三唑类

伊曲康唑注射剂

芽生菌病,组织胞浆菌病,不能耐受两性霉素B或两性霉素B治疗无效的曲霉病,中性粒细胞减少疑为真菌感染的经验治疗。

伏立康唑(口服制剂、注射剂)

侵袭性曲霉病,非中性粒细胞缺乏患者念珠菌血流感染,播散性念珠菌皮肤感染,念珠菌食道炎等。

泊沙康唑(肠溶片、混悬液)

本品适用于13岁和13岁以上因重度免疫缺陷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用药;毛霉菌感染。混悬液尚推荐用于伊曲康唑和/或氟康唑治疗无效的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。

棘白菌素类

卡泊芬净

侵袭性念珠菌病,不能耐受其他抗真菌治疗的侵袭性曲霉病、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热疑为真菌感染的经验治疗。

米卡芬净

侵袭性念珠菌病,食道念珠菌病,造血干细胞移植受者预防念珠菌病。

注:标注“#”的“限制使用级”抗菌药物品种,按“非限制使用级”管理,但仍应目录中的“主要适应证”使用。

一级医疗机构抗菌药——非限制使用级

类别

药名及剂型

青霉素类

青霉素G,苄星青霉素

广谱青霉素类

阿莫西林,氨苄西林,哌拉西林

耐青霉素酶青霉素类

苯唑西林,氯唑西林

第一代头孢菌素

头孢氨苄,头孢唑林,头孢拉定

第二代头孢菌素

头孢呋辛(口服、注射剂),头孢克洛

大环内酯类

红霉素,阿奇霉素口服制剂,克拉霉素,罗红霉素,交沙霉素

林可霉素类

克林霉素

其他

复方磺胺甲噁唑,磺胺嘧啶,甲硝唑,呋喃妥因,制霉菌素

一级医疗机构抗菌药——限制使用级

类别

药名及剂型

主要适应证

第三代头孢菌素

头孢曲松

敏感革兰阴性杆菌(除铜绿假单胞菌外)、革兰阳性菌所致感染。

头孢他啶

敏感革兰阴性杆菌(包括铜绿假单胞菌)所致感染。

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与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复方

阿莫西林/克拉维酸

产酶菌或怀疑产酶菌(不包括铜绿假单胞菌)所致感染。

氨苄西林/舒巴坦

产酶菌或怀疑产酶菌(不包括铜绿假单胞菌)所致感染。

磷霉素

磷霉素氨丁三醇

泌尿道感染

磷霉素注射剂

敏感革兰阳性菌(包括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)和革兰阴性菌所致各种感染。

氨基糖苷类

庆大霉素注射剂,阿米卡星

革兰阴性杆菌葡萄球菌重症感染的联合用药,尿路感染的二线用药,感染性心内膜炎的联合用药。

喹诺酮类(18岁以下未成年人、孕妇、哺乳期患者避免使用)

#诺氟沙星

敏感菌所致尿路感染和肠道感染、细菌性前列腺炎。

#环丙沙星

敏感菌所致泌尿生殖系、呼吸、胃肠道、腹腔、皮肤、骨关节等感染、伤寒。

#左氧氟沙星

敏感菌所致社区获得性肺炎、慢支急性细菌性感染、急性细菌性窦炎、单纯性和复杂性尿感、皮肤软组织感染等。

莫西沙星

敏感菌所致社区获得性肺炎、慢支急性细菌性感染。

四环素类

多西环素,米诺环素

敏感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、呼吸道感染,立克次体病、布氏杆菌病、鼠疫、霍乱,多重耐药革兰阴性菌的联合用药。

硝基咪唑类

替硝唑

不能耐受甲硝唑的厌氧菌感染患者。

三唑类

氟康唑(口服、注射制剂)

念珠菌病、隐球菌病(包括脑膜炎)等,骨髓移植受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用药。

伊曲康唑胶囊剂

芽生菌病,组织胞浆菌病,不能耐受两性霉素B或两性霉素B治疗无效的曲霉病,甲癣。

一级医疗机构抗菌药——特殊使用级

类别

药名及剂型

主要适应证

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与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复方

哌拉西林/他唑巴坦产酶菌或怀疑产酶菌引起的感染。

三唑类

伊曲康唑注射剂

芽生菌病,组织胞浆菌病,不能耐受两性霉素B或两性霉素B治疗无效的曲霉病,中性粒细胞减少疑为真菌感染的经验治疗。

棘白菌素类

卡泊芬净

侵袭性念珠菌病,不能耐受其他抗真菌治疗的侵袭性曲霉病、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热疑为真菌感染的经验治疗。

注:标注“#”的“限制使用级”抗菌药物品种,按“非限制使用级”管理,但仍应目录中的“主要适应证”使用。

来源:上海市卫健委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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